平台内经营者入驻协议
沄怡到家平台内经营者入驻协议
更新日期:20260929
为规范沄怡到家平台经营秩序,明确平台运营方与平台内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本协议由平台运营方与入驻经营者自愿订立,双方共同遵照执行。
第一条 协议主体与合作关系
1.1 平台运营方(甲方):中山市烁维科技有限公司,为沄怡到家平台唯一运营主体。“沄怡到家”文字及图形标识商标注册申请处于初步审定公告期,尚未取得商标注册证书;平台系统软件、原创文案素材著作权归甲方中山市烁维科技有限公司所有。甲方负责平台系统搭建维护、线上订单撮合、交易数据处理、信息服务,并对接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资金分账服务,依法开展增值电信相关业务。乙方仅可在合作期内因使用平台服务之目的使用该申请中标识,不得擅自挪作其他用途;如商标申请被异议或驳回,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该标识。
1.2 平台内经营者(乙方):自愿入驻沄怡到家平台,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,包括个体工商户、企业法人;分为两类:①技师个体工商户;②渠道服务商。乙方为独立经营主体,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。甲乙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、劳务关系、劳务派遣关系。甲方不为乙方以及乙方下属技师发放薪酬,不承担乙方用工责任。
1.3 乙方类型说明:
(1)技师个体工商户:乙方本人即为提供保健推拿服务的技师,以自身主体入驻平台开展服务;
(2)渠道服务商:乙方作为经营主体,招募管理多名技师,技师须单独注册平台账号并经甲方资质审核后方可接单,渠道服务商本身不直接提供上门保健服务。
第二条 入驻资质与准入要求
2.1 乙方提交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。
如乙方为技师个体工商户入驻:须提供营业执照、本人身份证、有效健康证、保健推拿相关技能证明。
如乙方为渠道服务商入驻:须提供乙方自身营业执照;旗下每一位技师须提交身份证、有效健康证、保健推拿相关技能证明,技师独立注册平台账号。所有技师必须经过甲方平台资质终审通过,方可开启接单权限,乙方无权绕过平台审核私自派单、线下交易。
2.2 各类资质证件发生过期、变更、吊销、失效情形,乙方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平台更新报备;如逾期未更新,甲方有权暂停账号接单权限直至资质补齐。
2.3 乙方承诺仅开展正规保健推拿服务,服务仅限于身体放松保健用途,不具备医疗功效;不得虚假宣传、夸大疗效;严禁色情、低俗以及任何违法违规服务,严禁引导消费者脱离平台进行私单交易。
第三条 平台服务内容
3.1 甲方向乙方提供平台线上服务:订单信息推送、用户对接、评价管理、交易管理、对接第三方支付机构实现自动分账、平台规则管理、风控管理。甲方不直接向消费者提供保健服务,仅作为信息撮合平台。
3.2 资金规则:全部用户订单资金归集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监管账户,甲方不直接持有、不挪用交易资金。平台统一收取公示的平台信息服务费。
技师个体工商户模式:订单扣除平台信息服务费之后剩余收益全部结算至乙方账户;
渠道服务商模式:乙方在平台系统设置旗下技师订单分成比例;平台依据乙方设定比例自动分账,技师收益直接分账拨付技师账户,剩余收益结算至渠道服务商乙方账户。
3.3 乙方自行确定服务项目、服务价格,但不得违反平台限价以及品类管理规则,价格修改须遵守平台操作流程。
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
4.1 甲方权利与义务
4.1.1 负责平台系统运维、安全防护、交易数据留存,保障平台稳定运行。
4.1.2 制定、公示平台各项管理制度、服务规范、风控规则。甲方如需修订本协议及平台各项规则,应当至少提前7日于官网、客户端公示;乙方有权选择接受修订版本或者申请退出平台;乙方继续使用平台服务视为接受修订后全部协议条款;修订生效后的规则对乙方以及乙方管理技师具有同等约束力。
4.1.3 对乙方以及乙方提交技师资料开展资质审核,根据规则开启、暂停、关闭接单权限;针对投诉、违规行为实施风控处置,处置方式包含警告、限流、暂停接单、永久封禁账号。
4.1.4 甲方仅做信息撮合,不对乙方服务质量做担保;发生消费纠纷,甲方可以协助调解,但不承担服务本身产生的赔偿责任。
4.2 乙方权利与义务
4.2.1 有权在资质合规前提下使用平台开展经营,按照平台结算规则获取经营收益。
4.2.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平台全部制度规范;对自身以及渠道服务商模式下旗下技师服务行为、资质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。
4.2.3 妥善保护平台用户个人信息、订单数据,严禁泄露、倒卖、私自导出用户信息;并约束自己管理的技师履行同等保密义务。
4.2.4 不得转借、出租、出让平台账号;不得外挂、刷单、虚构订单;不得诱导线下私单。
4.2.5 按时维护更新全部从业人员资质,做好技师合规培训、服务规范管理。
第五条 结算、税费、扣款
5.1 结算周期以平台对外公示为准,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完成转账结算。
5.2 乙方经营产生全部税费由乙方自行申报、自行缴纳;甲方仅提供技术与分账服务,不承担代扣代缴义务。
5.3 因用户退款、投诉赔付、违约、平台违规处罚产生扣款,甲方可以指令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乙方待结算收益中抵扣;由此产生最终责任由乙方承担。
第六条 协议生效、变更、退出与终止
6.1 乙方在平台入驻页面点击同意本协议并完成入驻提交,本电子协议立即生效。
6.2 乙方可以主动申请退出平台,按照平台注销流程办理账号退出;退出之后未完结订单、未结算款项仍然按照本协议执行完毕。
6.3 乙方出现资质失效、刷单、私单、纵容违法违规服务、大量有效投诉拒不整改等情形,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,封禁账号,冻结待结算收益用于赔付,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。
6.4 渠道服务商合作终止,并不自动解除旗下技师与平台合作关系,技师账号存续与否以甲方对技师个体资质审核结果为准。
第七条 保密义务
7.1 协议双方对于合作过程知悉对方商业秘密、用户数据、经营数据负有保密义务,非经法律要求或者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。
7.2 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之后持续有效。
第八条 违约责任
8.1 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,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
8.2 乙方如有纵容色情服务、资质造假、刷单、大规模私单等严重违约行为,甲方可直接终止合作;由此带来全部民事、行政乃至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。
第九条 争议解决
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,双方优先友好协商;协商不成,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第十条 其他约定
10.1 平台公示的各项规则、管理制度为本协议附件,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0.2 本协议为网页公示电子版本,乙方线上点击确认即视为生效,无需纸质盖章签署。
10.3 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效力优先于本协议。
更新日期:20260929